入鄉隨俗,瞭解美國法律
美國是世界上法制體系最健全的國家之一。無論在美國生活、工作還是短期學習,都需要與法律打交道。我們的生活與法律可以說是息息相關的。不過由於東西方觀念及社會文化背景方面的差異,許多新移民有一種模糊的認識,誤以為凡涉及到法律方面的問題都是有錢人的事情。反觀美國人,生活中像婚喪嫁娶、買賣房屋等大大小小的事情,總是通過律師進行處理。而生活在美國的中國人卻總是在發生問題的時候才去找律師,臨時抱佛腳,而結果往往是事倍功半。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要養成良好的習慣,未雨綢繆,不要等到出現問題的時候才想起律師。在下列這些情況下,我們都應考慮到法律的後果及影響,最好事先諮詢律師:
一、在個人或家庭生活面臨重大轉折,須要進行決策時,應向律師求助。如面對結婚離婚、大宗買賣等重大問題時,或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需要做出對今後人生產生重要影響的決策時,在不瞭解法律的情況下往往會走錯路。律師可以提供建議,避免走錯路或繞彎路。預防勝於治療,法律問題也是如此。
二、在感到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時候,應求助律師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如自己因為膚色、種族或性別等受到歧視時或沒有得到公平的對待時,求助律師可以爭取到自己的權益。我們華人在美國是少數族裔,因為自己的膚色及文化背景常常會遇到不公平的待遇,當遇到不公平待遇時,應據理力爭,通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三、在別人認為你對他不公平時,應向律師求助。我們華人都喜歡自己做老闆,從僱用職員到開除職員,從與客戶往來到售後服務,都可能出現潛在的問題,比如他人覺得你決策不當,處事不公,或員工認為你對他的待遇不公平,或女性員工指責你「吃豆腐」而涉嫌性騷擾行為等情況發生時,你應該馬上向專業律師查詢,防患於未然。
四、在合約簽字之前,應先讓律師過目。我們華人都有通病,在簽署合約前儘量省律師費,出現問題時才找律師救火,而這時可能已經為時太晚,因為簽字後的合約已經生效,此時再找律師打官司花費會更高,而且相當麻煩。若在簽字前找律師,律師可以通過合約作適當的建議,預防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花點小錢,可以避免更大的損失,可謂事半功倍,我們華裔新移民應學會這種做法。
五、在遇到複雜情況自己無法做主時,應找律師出主意。在生活或工作中經常可能遇到一些複雜的情況,令你無法拿定主意,如購買大型工廠、收購商家或成立公司、解決移民身份問題等等。大部份民眾很難自己對整宗案件的未來進展及其他變通方法有通盤的瞭解。求助專業律師不僅可以評估自己決策的法律後果,而且還可以讓律師替自己出些主意。俗語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經驗豐富的律師可以成為自己的「軍師」。
六、當自己認為對方沒有履行合約,或者政府工作人員違規作業或不按常理操作時,不應委曲求全,應通過律師替自己據理力爭。比如,移民局人員越權要你的電話號碼或在非工作時間向你住家打電話,約你出去吃飯並暗示如果你不答應他的無理要求將拒絕你的申請等。某些害群之馬為貪圖私利,利用新移民對美國法律不熟悉及華裔移民怕事,喜歡息事寧人的弱點,做出一些超越自己職責或違反職業道德的事情,這時一定要找律師保護自己。
七、在被警察逮捕或涉及到刑案時,不應病急亂投醫,應尋找專業律師的援助。自從九一一事件後,美國對非美國公民的新移民不再像以往一樣以禮相待。新移民涉及刑事案件,不僅可能因為案件而坐牢,而且還可能影響移民的身份問題。大部份律師都沒有處理過刑事案件,他們未必能洞察刑案之微妙及其對移民身份的影響,因此當自己或自己的親友不幸遇到這類的情況時,應仔細比較,選擇能使用自己的語言與自己溝通的專業刑事律師。
在華裔新移民所涉及的案件中,大部份都是由於新移民對美國法律不熟悉或按自己在原居住國的習慣處理問題而導致犯法。例如,東南亞地區的移民喜歡吃狗肉,但是在加州殺狗就會犯法;很多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在購物時把孩子留在車內,由於美國兒童被綁架的情況時有發生,加上加州氣溫炎熱而可能導致孩子受傷,因此把孩子短暫放在車裡而無成人照顧也會觸犯法律。
太多的情況是由於新移民不懂得美國法律而誤落法網,而很多華人朋友常常以此為理由,說「哎呀,我不知道」,希望求得法官的寬恕。殊不知,大部份法官都會說,「身在羅馬,就必須按照羅馬人的方式來生活」,要在美國生活,就必須入鄉隨俗遵守美國的法律。因而,在美國,不懂法律不但不能成為你的辯護理由,法官反而會因此加重對你的處罰,以讓你牢記住這些經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