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没有合法身份(绿卡或公民),但是有下文提到的有缺陷的控告书,现在最高法院的新案例有可能可以帮到你。今年06月21日,最高法院在Pereira v. Sessions案中判决:如果在正式的控告书(Notice to appear)上,没有出现制定非公民的移民法庭案件的时间和地点,并不是根据移民法§1229(a)条例而规定的控告书,因此不会触发停止时间的规则。这个案例也适用于所有曾经上过移民法庭的人或者逃庭的人,既有理由完全取消案件,又可申请十年绿卡。另外,移民法庭发出规定,限制该案例只能使用到9月19日,只剩下19天的时间可以递解翻案状子。 有缺陷的控告书
什么人会有控告书?只要你上过移民法庭,或政治庇护面谈被拒后没有上庭但有逃庭的递解令,你都会有这个控告书。控告书旨在通知你已被告上移民法庭。所有,无论是你的已有递解令或驱除令,有A10卡多年,有逃庭递解令,案件被PD(暂时关闭),正在移民法庭打自己的案件,你都会有这个控告书,而你手上的控告书是否有缺陷,就决定了你是否有可能这个新案例在9月19日前取消递解令,甚至申请10年绿卡。 Pereira v. Sessions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