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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是美国公民,我们今年7月在国内领取结婚证后,我与8月持B1签证到美国。进来时I-94的到期是11月31号,我的BI签证到期时12月25日。由于想给在国内的孩子一起办理,等待一些文件。所以我们的所有的申请临时绿卡的资料是在12月20号递交出去。由于我很担心I-94的时间已过,我先生多次给移民局打电话,都被告知我是合法,让我不用担心。
问题1)申请是在I-94过了一个月后递交的,请问我的这种情况是否对申请临时绿卡造成麻烦?
问题2)如果我的临时绿卡申请批准后(孩子的一起申请的,但目前他在国内),我想接孩子过来读书,是否孩子需要在中国再次办理护照签证?
非常感谢你们的答复!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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