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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签证(VISA)与身份(STATUS)的区别
签证是由境外的美国领馆或美国国务院签发给外国人进入美国的文件,它的作用像敲砖,能使外国人合法进入美国的大门。签证可分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两大类。非移民签证盖在护
先找律师后签约
美国大公司的经理参加谈判,常常是一边坐着律师,一边坐着会计师,可见法律在商务活动中的重要性。美国商人在做一笔生意或一个项目合作之前,都要先找律师咨询,避免法律上的麻烦。而中国的公司
1. 以個人名義經營 – Sole Proprietorship (Doing Business As簡稱DBA或稱為Fictitious Name)
最簡單的作生意方式是用個人名字到經營生意所在的縣政府 (County) 登記公司名字,並在本地英文報紙四週刊登四次
2008年6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发布了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裁定,允许个人以自卫为目的合法持有枪支。在这个决定中,法院利用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规定来保护个人持有枪支的权利,同时推翻了华盛顿特区一部禁止枪支私有的法律。这项备受争议的判决引发了激烈的辩论,因为这一决定扩大了原本修正案中仅允许在参与军事活动的特殊情况下持有枪支的规定。根据新的规定,猎人、射手以及其他人都能够持有枪支。据法律专家预计,根据新的判决,许多州和地方的枪支管制法律将面临挑战,而很多关于枪支拥有权的限制也会减少。
最高法院的这项规定必然会造成对公民和永久居民枪支管制的放松,但很多州和联邦的法规还是限制了非移民外籍者对枪支的需求。从联邦法律上看,2002年2 月,美国财政部烟酒武器爆炸物管理局宣布,不具有合法身份或者是处于非移民身份的外籍者不能在美国境内购买、销售枪支弹药。财政部的这一规定明确阐释了对 1968年枪支管制法案和1998年有关修正案的执行。当然,这一规定也有例外,但外籍者必须要注意的是违反枪支管制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并会对在美合法居留或今后移民申请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非移民身份的外籍人士(例如处于F,H,J,O,L等身份持有者)不允许在美国境内购买或持有枪支弹药(包括手枪和长枪)。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非移民外籍者也允许购买和持有枪支。
为了满足这一例外情况,外籍者首先必须要证明他/她具有合法的身份,并且有移民局发放的“A”号码或者I-94号码。并且还要证明在所居住的州已经居住满90天并且会继续居住下去。而且,即使被允许购买手枪,外籍者也必须只能在其居住州购买。如果想购买长枪的话,可以在任意州进行,但需要证明具有购买的合法资格。
在满足了上面的各项条件的基础上,外籍者还需要证明符合以下任一种情况:
1. 被允许在美国境内合法打猎或进行枪支有关运动;
为了证明这一点,外籍者必须出具由国家、州或地方致力于枪支的竞技或活动的枪支组织出具的射击或狩猎比赛或活动的邀请函。
2. 已经获得了美国一个州的有效狩猎证;
狩猎证或许可可以是由任何州颁发的,不一定必须是居住州的。美国大部分的州都向非移民出售狩猎许可,但各州规定各不一样。
3. 经美国外交部特别指定可持有枪支的外国官员;
4. 其他国家或友好政府的执法人员以官方执法身份进入美国。
在满足了以上限制条件之一的情况下,外籍者就具有购买持有枪支的资格了。该合格外籍者应向联邦火器经营授权商(Federal Firearms Licensee, FFL)提交ATF 4473枪支交易记录表格和支持材料购买枪支了。
通常,非移民外籍者只能向联邦火器经营授权商购买枪支。联邦火器经营授权商一般是由烟酒武器爆炸物管理局颁发了联邦枪支弹药许可的,具有制造和销售枪支弹药授权的个人或公司。通常,正常销售枪支弹药的商店都是联邦火器经营授权商销售商,但是外籍者在购买的时候还是要谨慎,因为外籍者是禁止向不具有许可的个人或销售商购买的。
注意,在美国没有有效或合法身份的外籍者是不能持有任何枪支弹药的,并且没有任何例外情况。
违反任何上述购买和拥有枪支的规定可能会导致刑事监禁,在移民法方面可能会导致被驱逐出境和禁止再次入境的后果。根据触犯程度的区别,非移民身份外籍者可能会被判处最长5到10年的拘禁,这会影响他们的入境资格。此外,枪支犯罪还可能会给身份调整申请以及将来再次入境美国带来影响,也可能导致被遣返。
实际上,只要对相关的法律要求有所了解的话,非移民在美国购买并拥有枪支也并不是特别的困难。如果一位非移民合法身份的外籍者在一个州居住超过了 90天,并且也获得了一个州的狩猎许可(可以在大部分的运动用品商店或像沃尔玛这样的超级商场购买),他/她就可以向居住州的联邦火器经营授权商购买手枪,或者向任何州的联邦火器经营授权商购买长枪了。
此外,非移民外籍者还要注意,很多的州和地方法规对非移民购买和拥有枪支也有另行规定。经销商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些例外和要求。因此,外籍者在购买枪支前要对所有的联邦和州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此外,还要注意的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将枪支带离美国也有一些特别的要求。
以下几个可例子帮助大家理解上述法律要点:
例1:
Wilson先生, 加拿大公民,持有H-1B签证在美国纽约一家公司担任工程师超过了两年时间。Wilson先生是一个狂热的步枪收集者。在朋友家参加聚会的时候, Wilson先生发现朋友有很多品牌稀有的步枪收藏。在Wilson的热切请求和提出高价的情况下,朋友将其中一支步枪卖给了Wilson先生。
Wilson先生没有有效的狩猎许可,所以触犯了联邦法律。此外,因为不是从联邦火器经营授权商处购得的步枪,也触犯了法律。
例2:
F-1身份的李先生居住在东海岸一个大城市的不太安全的街区,时常有入室抢劫等案件发生。因为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李先生想买一支手枪防身。他在当地的一家典当商店很顺利地买到了一支手枪,这家商店也是联邦火器经营授权商。但在购买时,卖家忘记了检查李先生是否有枪支许可,而事实上,李先生也没有。因此,李先生在不属于任何一种例外规定的情况下,触犯了联邦枪支法律。如果在购买前他先获得了枪支许可,就可以轻易避免触犯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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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周健律师撰写。周健律师是张哲瑞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在移民法以及国际法方面有着8年多的执业经验。拥有威斯康辛大学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制度硕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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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十多位律师为广大客户提供关于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全方位服务,特别是NIW,EB-1, PERM和I-485方面的专案设计服务。在过去的十二年中我们已为数千客户成功申请绿卡。客户可与本所律师在休斯顿、纽约、芝加哥和奥斯汀的办公室约见面谈,具体详情,请访问www.hooyou.com 或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 info@hoo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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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是沿用美国人的说法,就是指永久居留证,它证明一个外国人拥有在美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权利。美国绿卡也有类似护照的效用,在进美国海关时出示绿卡,护照上无需签证。这种代表永久居留身份的卡以前是不是绿色的我不知道,现在它并不是绿颜色,而只是一个信用卡般大小带照片的塑料片,上边记载着一些个人资料,即使领到手也不是一
劳永逸,仍然要 5年换一次。美国同欧洲国家对外国人居留的管理机构不同。美国给签证与给居留权是不同的部门,美国驻外使馆发的只是签证,上面的有效期是指进入美国的有效期而不是居留的期限,居留的期限是由当地的美国移民官发给。比如护照签证是一个月,美国机场的移民官可以给你半年的居留权,也可以只给7天,你抗议也没用。
在美国,办长期居留的机构是移民局而不是当地警察局。美国和加拿大都是移民国家,所以移民局都相当庞大,势力也很大。“9·11”事件后,隶属于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的美国移民局以前隶属司法部,他们可以不承认使馆签证的权威,否决外交部的决定,拒绝有美国驻外使馆发放签证的持有者进入美国。 这个问题在美国尤其突出,美国移民官员在边境口岸权力大得无边,他们可以将持有效签证的外国人当场赶回去,强制其付价格昂贵的单程机票,坐下一班航班返回其国家。如果当天没有航班,他们会将来访者关进禁闭室,等待下一班飞机。
为了加强管理,美国将移民局分成4个管区,即东北、东南、西北、西南4个管理中心,办理全国的工作签证和移民事物。入境一年以上的长期居留者申请延期也是在移民局办理。
美国移民局办理手续不用面呈,全是邮件往返。我拿到第一个长期居留虽然费了很长时间,但一趟没去过移民局,也没见过那里的官员。美国移民局一般不能托关系,托关系的结果反而可能对申办人不利。美国移民局官员个人的权力比较大,上级也赋予他们犯错误的权力,他们不喜欢外来人的干涉,也不多看申请人的申诉,连申请人的面都不见,只凭材料作出决定。
美国是个法制国家,移民局倾向于接受律师呈报的文件,而不是直接受理申请人的文件。美国移民官认为律师的文件可信度更高,但移民文件通过律师呈送,收费是少不了的。
美国的绿卡有好多种,比如依亲绿卡,工作绿卡,特殊人才绿卡等等。如果这些边儿都沾不上,花钱非法移民过去,熬十余年,或许赶上一次大赦,非法转合法,也能获得绿卡。再不济的话,还可以抓阄摸绿卡,那可是比中六合彩更容易的办法。不过,大陆出生的中国人不在此例,没有抓阄的资格。
办依亲绿卡的人不需要什么特殊条件,只要是美国人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就行。但是近年来等候的期限非常长,绿卡的配偶得等将近5年的时间才能拿到绿卡,夫妻双方得长时期两地分居。
移民美国还可以通过其它方式,比如办投资移民,这种移民既要有钱还要有具体的项目,只有很少的人才能办到,投资几十万美金,经过审查可以获得移民身份。
普通人只有通过努力,申请美国工作绿卡。外国学生学业结束后找到工作,被美国公司录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国,工作几年后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请绿卡。美国每年都给外国人发放大批的工作签证,这两年每年发放6万多,而在新经济膨胀的那几年,平均每年有12万个工作签证发给外国人。在美有工作的人都申请绿卡,批不批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对待移民的问题上,美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政策,在经济好的时候就对外国移民表现得宽容,经济不好的时候就对外国人严加限制。在美国经济繁荣的90年代后期,纽约市甚至不怎么抓非法移民了,连当地中餐馆的老板都说,他们当时并不担心这个问题,已经很少听到警察搜捕在中餐馆非法打工者的事情了。
拿了绿卡在美国进出就比较方便,机场海关将绿卡持有者和美国公民列在同一个队,入境比较快,不像其他外国人要排很长的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已经逐渐熟悉了出国、留学、定居国外、移民他乡这类事情。美国号称是世界上最自由民主、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是许多人前往的首选移民国,一些从大陆去的人为了定居美国,不惜出卖人格,也不惜给中国政府和社会制度抹黑,使出种种伎俩,编造各种虚假理由来获取一张美国的绿卡。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特别是一些持顽固反华立场的人,把发放绿卡当作一种敌视中国,干涉中国内政,甚至包庇中国在逃不法分子的手段,客观上既加重了绿卡的政治化色彩,也给自己制造了不少的麻烦和问题。相信随着中美关系的日益改善,以及相互沟通、理解与合作的加深,绿卡最终能回归其本色。
绿卡是沿用美国人的说法,就是指永久居留证,它证明一个外国人拥有在美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权利。美国绿卡也有类似护照的效用,在进美国海关时出示绿卡,护照上无需签证。这种代表永久居留身份的卡以前是不是绿色的我不知道,现在它并不是绿颜色,而只是一个信用卡般大小带照片的塑料片,上边记载着一些个人资料,即使领到手也不是一劳永逸,仍然要5年换一次。
在美国,办长期居留的机构是移民局而不是当地警察局。美国和加拿大都是移民国家,所以移民局都相当庞大,势力也很大。他们可以将持有效签证的外国人当场赶回去,强制其付价格昂贵的单程机票,坐下一班航班返回其国家。如果当天没有航班,他们会将来访者关进禁闭室,等待下一班飞机。
为了加强管理,美国将移民局分成4个管区,即东北、东南、西北、西南4个管理中心,办理全国的工作签证和移民事物。入境一年以上的长期居留者申请延期也是在移民局办理。
美国的绿卡有好多种,比如依亲绿卡,工作绿卡,特殊人才绿卡等等。如果这些边儿都沾不上,花钱非法移民过去,熬十余年,或许赶上一次大赦,非法转合法,也能获得绿卡。再不济的话,还可以抓阄摸绿卡,那可是比中六合彩更容易的办法。不过,大陆出生的中国人不在此例,没有抓阄的资格。
在对待移民的问题上,美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政策,在经济好的时候就对外国移民表现得宽容,经济不好的时候就对外国人严加限制。在美国经济繁荣的90年代后期,纽约市甚至不怎么抓非法移民了,连当地中餐馆的老板都说,他们当时并不担心这个问题,已经很少听到警察搜捕在中餐馆非法打工者的事情了。
在美国的纽约、洛杉矶、旧金山等大城市,近年来华裔人口增长之快令人惊讶,尤其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增长速度更快。这些移民包括各色人等,成分复杂:既有学有所成的留学生,也有英文字母不识一个的民工,既有腰缠万贯的老板,也有在逃的不法分子。究其来美途径,也同样是五花八门:有亲属移民来的,有投资移民来的,有偷渡入境的,有逾期不归的……
由于美国政府在审批绿卡方面的繁琐限制和严格审查,获得绿卡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然,对传统上就爱耍小聪明的中国人来说,美国刻板的制度自然存在很多漏洞,于是一些中国人很快学会了钻营窍门,以非法手段获取绿卡。
在海外侨界所共知的一个公开秘密就是:来自大陆的美国移民中,有相当多的人是通过伪造文件乃至出卖国格、人格等非法途径和手段而获取绿卡的。
手段之一:寻求“政治庇护”,对大陆人来说,从政治异见到“一胎化”、从宗教活动到“”等,能跟中国政治和人权挂钩的问题都可作为申请美国“政治庇护”的理由。在美申请这类庇护的中国人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非法偷渡入境者,另一类是以合法签证入境但非法滞留者。
一些所谓的“民运分子”还利用这些媒体直接为自己办身份,一旦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就辞去职务,金盆洗手,转而做生意赚钱去了。过去十多年内,美国出现不少这样的“民运分子”,真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在海外用“政治庇护”为自己捞足了资本。还有一些人是以宗教迫害的名义。
手段之二:用“一胎化”做文章;相对于寻求政见上“政治庇护”的难度和思想障碍,逃避大陆“一胎化”政策就成为比较流行的申请“政治庇护”的理由之一。只要夫妇俩已有孩子,那么妻子再怀孕就有充分理由提出庇护申请,而这个理由又与政治距离较远,对许多人来说心理上更容易接受。
当年申请 “一胎化”庇护的人用的都是假材料,美国移民局只要看到是中国公民申请“一胎化”庇护,90%都会批准。一对通过“一胎化”获得庇护的夫妇对记者透露:移民律师也很“黑”,他们一接手案件,就要收取1500美元的律师费,而在庇护获准后通常还要再收取5000美元以上的酬金。律师付出的劳动,其实不过是填写几张基本一样的表格和把卷宗送交移民局审核,并指点申请人面对移民官面试时的注意事项和说话方式。通常庇护案件在一个月左右就可以获知结果,由此可见律师赚钱的速度之快,之容易。
对申请人来说,获得庇护后就可得到合法工作许可证──工卡,然后等待数年,就可正式获得绿卡,其间不得回到原籍国。美国对每年批准庇护的人数是不设限的,但每年发放给这些人士的绿卡有1万人的限额,因此获得庇护者通常也要等待3年以上才可能领到绿卡。
手段之三:“假结婚”真移民;无论如何,申请“政治庇护”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申请被移民局拒绝,就要面临被递解出境的问题,这是所有好不容易入境美国的人最不愿看到的糟糕结局。虽然申请人还可上诉,与移民局打官司,但这不仅耗资费神,而且往往最后难逃被驱逐的命运。一旦移民局发现那些不法律师为申请人所 “设计”的资料有夸大实情或捏造事实,绿卡也会被没收,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境。
为了避免以上风险,许多人又发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蹊径:“假结婚”,真移民。美国法律规定,嫁给美国公民的人士自结婚之日起就可允许获得绿卡,两年以后经移民局审核批准就可正式领到绿卡。
据移民局估计,在美国公民同外籍人士的婚姻中,至少有30%的婚姻有绿卡目的。在这些有绿卡目的的婚姻中,多数不是因感情而结合,“假结婚”的成份占有相当比率。
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必须通过专业律师代理,才能确保成功。在中国大陆新移民最集中的大洛杉矶地区,在华人聚居的几个郊区城市的街头,为中国人开办的移民律师事务所比比皆是,这些律师还在华人媒体上到处登广告,延揽顾客,足见生意之火。
而在加拿大,办理向美国移民的公司也多如牛毛。近年来,专门做中国人生意的华人移民公司成倍增长,仅多伦多就有几百家。有些移民公司的人并不了解移民法,英文都讲不好,就挂起牌子兜售生意。他们将自己公司的名字弄得好像律师事务所一样,每个申请案从5000到10000加元。还有的移民公司帮助申请人做假文件,编造简历。当地的《星岛日报》就有整版的移民广告,有些公司名码实价地标明制作中国文凭、身份证、毕业证和银行存款证明等文件的费用,那行径就像北京街头兜售假证件的小贩一样,在当地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此外,尤其是在美华人聚居的城市,华人开办的婚介所形形色色,报纸上也充斥一些措词暧昧的征婚广告。华人社区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许多婚姻介绍和征婚广告都提供寻找“假结婚”对象的服务,收费不菲。所谓的“快速拿绿卡”,“婚友介绍”等机构,做的就是为“假结婚”者牵线搭桥的生意。据华人报章揭露,如果女士寻找男士“假结婚”,需付酬3.5万美元左右;如果男士寻找女士,价格增加到4万美元左右;而带小孩婚嫁者费用则高达7~8万。
据了解,洛杉矶和纽约是美国两大“假结婚”案件高发地区,洛杉矶移民与公民服务局局长亚雷拉诺表示,移民局将坚决打击“假结婚真移民”的非法活动
已身在美国的人士(即某类签证的持证人)如希望能够长时间地留在美国,他需要
作到两点:1、申请延期;2、改变身份。针对于不同签证身份的种类采取的不同延期
方式,这里就不再赘述了。需要再次从要领上强调的一点是:
美国加州投资成立公司事项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加州)投资成立公司事项
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司设立
(1) 外国或外州公司须先向加州州务卿办公室(Secretary of State's Office)办理代理人及营业住所之登记
谢谢指教。
如果可以,一般允许注册什么类型的公司?这种公司在税务,经营,资金运作方面有些什么特点?衷心感谢高人解答。
大家好,我想在美国注册个分公司,请问谁可以帮忙.如果可以,请告诉我需要多少费用.另外谁能给我出具邀请函,费用可以商谈.谢谢帮我解答.我的邮箱是jadezhang88@gmail.com
提起工作签证(身份),大多数读者的第一反应可能会是H-1B签证(身份)。其实,H-1B只
是比较常见和期限较长一种临时工作签证(身份)。今年一月移民局宣布,2006年度
所有H-1B名额除专用于智利和新加坡的名额外,已经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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