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美纸的使用

回美证过期
绿卡-回美证问题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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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移民局按照每年惯例,日前向移民律师协会发出通知,建议有意在年底出国旅游的外籍人士或移民尽早提出I-131(回美纸或称请假证)的申请。移民局强调,没有有效签证而持I-485(绿卡申请)还在等待审理期间的申请人,必须在回美纸或批准后才可出境,但如果入境时使用回美纸和原有签证以外的方式,则会导致审理中的I-485被移民局拒绝的严重后果。 华裔移民案件处理律师梁勇事务所日前表示,每年年底来临之际,移民局都会发出要求移民尽早提出I-131(回美纸)的通知,今年也不例外。移民局在通知中表示,由於到了年底的旅游旺季且节假日诸多,建议移民最好是在10月底前提出回美纸其他相关旅游文件的申请。对於要求再次提出回美纸的申请人,移民局允许在旧回美纸到期前的120天内,提出新回美纸的申请。 不当出入境会致I-485半途遭拒 梁勇事务所指出,在绿卡申请中,不正确的出境和入境,会导致等待处理中的I-485遭到拒绝。因此移民应该在以下情况下,注意做好旅游入境文件的准备。 其一.申请人仅有I-485等待审理的身分,而没有其他有效签证(例如工作签证、学生签证、交流学者签证等有效留美身分),出境美国前必须要先向移民局提出I-131表格申请,等收到移民局签发的回美纸(Advance Parole)后才能离开美国。 如若在没有收到回美纸的情况下先行离开美国,会导致无法入境美国,甚至I-485遭到拒绝。 但即使回美纸在手也不代表入境安全。依据1996年非法移民重整及移民责任法案,移民局规定在美国逾期居留超过180天到1年者,将被处罚3年内不得入境美国;逾期居留超过一年者则10年内不得入境美国。因此,有回美纸的移民如存在以上逾期情况,则需要在出境前谘询移民律师。 第二类情况是申请人在I-485等待审理的同时,还拥有有效留美的工作、学生、交流学者、公司经理等等身分。 若是确定回美入境时留有I-485申请收据原件、有效护照、以及护照上还未过期的有效签证(主要是针对大陆移民),申请人无需申请回美纸,凭藉原有签证就可以再次入境。 但是对於拥有有效留美身分,但护照上是过期签证的持有人(主要是针对大陆移民),则需要两手准备。若是申请人担心出境后在海外再次申请签证被拒签,可以在美提出回美纸的申请,批准后在境外再次提出签证申请,尽可能使用签证回美。万一境外签证申请遭到拒签,再用回美纸入境。   第三,在I-485等待审理期间,申请人若没有使用回美纸,又在境外申请或更换另外一种签证入境,虽可以成功入境,但等待中的I-485申请会遭到移民局拒绝。 更换其他签证回美原申请I-485失效 移民律师别强调和提醒所有I-485等待审理的移民,勿用其他签证或更换签证回美。例如,申请人离境时,使用的是工作签证、交流学者签证身分,但回美时却以学生、商务考察或临时保护(TN)等身分回美入境。虽然对於使用不同签证回美,移民局和海关仍然同意入境者新签证和留美时间的合法性,会「放行」。但这一新身分入境会表示,原来提出的I-485绿卡申请自动放弃,而遭到移民局拒绝的严重后果。 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工作签证(H-1)的持有人已经获得I-485的批准且拿到绿卡,而其配偶和孩子的绿卡申请还未得到批准,仍持有配偶签证(H-4),配偶和孩子一定要得到I-131回美纸批准后才能出境。 来源:明报

  我是持绿卡的居民,于2006年11月来美。2007年1-5月和2008年1-6月共回去大陆两次,因打算每年回去一次,担心回去次数太多,所以今年年初时已申请取得回美证,听讲出境不超半年就可不需回美证。 请问: 1、若

  本人4月V92入境母亲申请。现在有A5卡需要呆满一年换正式绿卡。母亲上个月在美国去世。母亲生前意愿回去过年。因需本人处理国内财产问题和带母亲回国。现在已经申请回美纸。想问一下我如果申请下来。入关时是否需要出示

  各位律师你们好! 小妹申请婚姻绿咭身份调整已经在11月1号面谈,当时移民官说要再看看我的I-130申请表,而这申请表其实已经去了外交部,因为我丈夫当时为我递表的时候我身在香港,而当I-130通过后我却没有在香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