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外州的产妇在网上或职介请加洲的月嫂去照顾她们的产后生活,怎样请加洲的月嫂?加洲的月嫂去外州照顾产妇需要了解哪些问题?
(一)产妇须知
1.产妇请加洲的月嫂,必须由产妇自己与月嫂谈相关的条件;婆婆妈妈代表不了产妇;假若她们代表产妇来谈,月嫂应拒绝与之相谈;免得节外生枝,带来工作的不愉快和麻烦。
2.口头谈好后,必须双方写成文字协议,并签字按照此协议执行。口头的谈话不再产生效力。
3.月嫂的名子,年龄要以证件为准,以便订购机票;口头说的只起一个参靠作用,因为有习惯说法,有英文名子常常与证件不符。
(二)月嫂须知
1.有能力去外州照顾产妇的月嫂,首先要了解产妇的家庭成员,如果家庭成员太多,有婆婆或妈妈住在其家,要慎重考虑是否接这个活?因为婆婆妈妈常常要比产妇难照料,特别是从大陆来的婆婆,妈妈,她们常常把爱当成照顾宝宝的资本,仗着自己的特殊身份指使意气,给你照顾宝宝带来麻烦;
2.准备去外州照顾产妇的月嫂,应要求雇主购买往返双程机票,日期由产妇的需要来决定;如果在工作中产妇或家庭成员不满意,要立即请求离职,不可忍耐,因为这样既委屈了自己,又容易激化矛盾产生不愉快的结局;
3.去外州工作要比在本地多加200美元的工资,如加州月嫂工资26天3500元;加小费15%;那外州就要3700元,加15%小费;否则没必要跑那么远的路,承担其中的风险。
4.月嫂启程去上班的当天和回程的当天都需雇主支付工资,如果雇主不同意支付,月嫂还是回绝这个活为好,免得起大早跑机场;深更半夜往家赶白白浪费时间。
5.工资结算:必须按协议中规定的标准支付基本工资和小费,如果雇主以照顾的不好为由拒绝支付小费,月嫂要勇敢地捍卫自身的权益,据理力争,不支付不离开;如果事态严重要及时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因为雇主要是真的不满意,会在中途辞退你,重新换她们满意的月嫂;工作结束再谈不满意,服务的不好,以此克扣小费,那是欺人之谈,不可接受。
6.胆子小,不善言辞的月嫂尽量不去外州工作,以免遇到刁转的雇主进退两难,心中不快。
7.月嫂要勇于维护自身的权益,夜里起来喂宝宝一般3——4次,白天下午产妇吃完午饭,收拾完碗筷,要睡2——3小时午觉,以便夜里更好地照顾宝宝。
8.月嫂只照顾产妇和宝宝的起居生活,其她家庭成员的饮食卫生等事情不予打理。如果月嫂的精力充沛,产妇的家属有需求,那要额外加薪,否则应拒绝帮忙。
9.月嫂24小时待在雇主家中,在这期间产妇和宝宝有需要照顾的事情都是应该的做的,如果产妇宝宝的事情全部安排好,月嫂吃完饭,余下的时间就是月嫂自己的时间,应由月嫂自行安排;因为有的霸道婆婆看到月嫂闲下来就不爽;月嫂再发个简讯,打个电话,她会说:这是工作时间你不能打电话,发简讯。月嫂要维护自身的权利,24小时的服务:是指24小时内产妇宝宝需要照顾,月嫂应给与照顾;不是24小时不停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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