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雄年过四十,身体一向健壮,长年美国、台湾、中国大陆三地往返洽谈生意,也从不见他面露倦容,反倒是越战越勇。国雄事业如日中天,在美国、亚洲各地均有置产,又在办离婚,没孩子,随时即将恢复他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身份。
除了工作特别投入,国雄平日最大的嗜好,就是骑越野单车、跑马拉松。日前他报名参加南加州自行车队,打算和同伴们一起完成三天两夜的挑战极限壮举,很不幸的,才骑到半途,竟突发热衰竭致命,英年早逝。
国雄的亲友们接获消息难以置信,每个人都为他感到伤心遗憾,但其实他们私底下关心的,却是他的遗产将落入谁手中。国雄正值壮年,压根没有意识到需要做一套严整的遗产规划,只是多年前在加州写了一份非常简畧的遗嘱,指定美籍妻子莎拉为其遗产继承人。因为正在打离婚官司,为了不想把资产留给妻子,国雄本来打算要重写遗嘱,好巧不巧,怎么就在这个节骨眼,忽然撒手人间。
最棘手的是,国雄的婚还没离成,这份早年立的遗嘱是否还有效?莎拉是否有权利争取继承他的大笔遗产?
回顾往事,由于国雄的父母皆已不在了,兄弟姊妹们也各居异地,唯一与国雄最亲近的是刚在加州创业的侄子耀辉。当国雄和莎拉的关系开始产生裂痕时,国雄曾经写了一份电邮给耀辉,表示将来万一自己有什么三长两短时,将会把身家资产遗赠给他。这个心愿国雄也曾向他的兄弟姊妹们提过。那么,国雄所属意的遗产继承人耀辉,有机会向加州法院提出推翻遗嘱的诉求吗?如果有可信的证人出庭作证,加上国雄生前所发送的电邮,耀辉可以成功的获得国雄的遗产吗?
另一方面,国雄的妻子莎拉则主张,她和国雄办理离婚还在初始阶段,连交换披露双方财务状况的程序都还没开始。她辩称,国雄其实已经后悔提出离婚,口头上承诺过她,待自行车旅行一结束,就会向法院撤销离婚,所以这场离婚不算数。国雄说要把资产留给耀辉,只是一时赌气,甚至极有可能是被亲友施压。只要遗嘱未改,就代表国雄还想跟她破镜重圆,因此她依然是唯一的继承人。莎拉若能证明她所言不假,那么她有机会可以拿到国雄的所有遗产吗?
洋婶婶莎拉和侄子耀辉,为了争夺国雄的巨额遗产,可说是卯足了劲。美国法院是讲求证据的地方,双方为了赢得这场官司,做了大量调查搜证的工作,包括亲友的证词,文件签署时的环节,国雄的心理状况,等等,这些都是法官列入考虑的重要因素。该提的证据,该对的帐目,该走的程序,一样也不能少。
除此之外,由于国雄的资产遍及美国和海外,他在加州设立的遗嘱,若要被其他国家承认,亦须配合不同国家的法律。每个国家对于遗产的分配不尽相同,对于生效遗嘱的规定也相对不一。举例来说,加州原则上要求立遗嘱人签字时至少有两位见证人同时在场,而台湾以及中国大陆对各种形式,包括口头、自书、代书、打印、录像、公证遗嘱等等,也有具体规定。鉴于这方面法律的繁复,以及遗嘱的重要性,建议当事人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来完成,以确保不测之时,遗产能如其所愿,落入属意的继承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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