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个人参与点评 在2002年12月,美国移民局公布了学生和交换学者信息系统的正式规定,该规定对持F,J,和M身份的学生和学者及他们的配偶和小孩在美国的学习,生活,延期,实习和向移民局报告有关变化等均有详细的规定。这项新规定于2003年1月1日生效执行。 在2002 年12月,美国移民局公布了学生和交换学者信息系统的正式规定,该规定对持F,J,和M身份的学生和学者及他们的配偶和小孩在美国的学习,生活,延期,实
 1个人参与点评 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国务院更改了B类“预期学生”签证的核发规定,明确指出他们在美转换F签证前不得入学就读。 国务院日前通知海外领事机构说,持B类签证入境人员如果希望来美后上学,必须对入境移民检查官员表明转换学生身份的意向。国务院近日通知取消这条规定,理由是移民局的有关政策已经废除,而且从未执行过,其它相关要求不变。 新通知允许海外领事机构核发“预期学生”(Prospective S
 2个人参与点评 如果在等待绿卡期间子女超过了21岁,移民局有可能要求子女单独提出一份庇护申请。在这份申请当中,子女只需说明自己随父母获得庇护身份,现已超过21岁,所以提出这一申请。子女在这种情况下不必证明自己害怕回国受到迫害 [size=18:1b94e14eff]“当前处境” 申请人的父母已经是政庇身份,并已经获得绿卡,可是子女在被提出申请的时候刚超过21岁,现在子女通过f-1签证在美读书,
 1个人参与点评 我们收到的许多询问有关F1学生申请OPT, 没有使用的OPT是否可以取消,以及F1转换成F2期间是否需要维持学生身份等。在此,根据我们律师事务所从全美移民律师协会与NSC在3月底召开的联系会议获悉的消息,谈谈与在校学生有关问题,如COS的要求,OPT的申请条件和程序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F-1转换成F-2时维持有效身份 我们都知道,许多不符合申请OPT条件,而且配偶也是F1身份的
 1个人参与点评 已身在美国的人士(即某类签证的持证人)如希望能够长时间地留在美国,他需要 作到两点:1、申请延期;2、改变身份。针对于不同签证身份的种类采取的不同延期 方式,这里就不再赘述了。需要再次从要领上强调的一点是: 我们常讲的“在美签证的延期”通常是指“签证身份的延期”也就是“居留身份 的延期”。短期居留身份的延期通常是很有限度的。比如:B类身份最长只能到六个月; F类身份的学生在学业完成后
 1个人参与点评 有些持B-1(商务访问签证)或B-2(旅游观光签证)短期非移民签证来美国的外国人在美国逗留期间希望在美国境内期间转为另一种非移民身份或移民身份。这类身份转化有一定的难度同时还可能存在有一定的潜在的不利后果,因此在决定是否应当在美国境内进行此类身份转换之前,持此类非移民签证来美国的外国人应当首先对此种境内身份转换的利弊有所了解,以便做出适合个人目的和情况的选择,并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问题。下面我将对境内
 2个人参与点评 MS.LA,你好, 刚刚从律师处回来,详细的咨询了当中的过程。 律师的说法是,他建议先办一个B2的延期。理由是,如果直接办转换身份的话,如果移民局在我I-94过期之后才开始审理我的案子,那时候我就没有STATUS可以转了,因为我B2已过期。 而且该律师对此类的CASE似乎信心不大。 请问他的说法是否正确。最近的形势又如何呢??
 2个人参与点评 据美国《世界日报》援引美联社消息,联邦最高法院6月16日以五票对四票裁决,某些因签证过期非法留在美国的外国人,可以撤销其自愿离境协议,继续合法留在美国,设法调整身份。 这项裁决设法解决现行移民法两个条款的矛盾,而且基本上支持司法部拟议的、处理将来发生类似情况的移民,将如何对待的新规定。 现行移民法有一条款,允许签证过期的非法停留外国人同意自愿离境,以避免遣返。这样做的好处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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