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卡,移民,签证,H-1B,政治庇护,入籍,亲属移民,H1-B,婚姻绿卡,临时绿卡,I-485,入境,移民排期,移民法案,B-2,非法移民,身份转换,F-1,离婚,结婚,I-140,加拿大,EAD,K1签证,L-1,K签证,护照,OPT,I-94,回美证
|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 留言 |
|
美国婚姻移民怎样办理临时绿卡转换永久绿卡?
|
|
| |
|
发布人: Mrs LA
发布于: 2006/05/11, 9:40 pm
|
|
|
来源:国际在线
一,与美国公民或合法居民新婚燕尔,过着如胶似漆生活的外籍配偶,不要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的在美国长期居留,申请居留所得到的永久绿卡只是有条件 [Conditional]的居留权,也就是临时性的绿卡,只有在婚姻关系存在两年了才能取得永久性的绿卡,原因在假结婚的事情太多了,移民局认为结婚两年大概婚姻关系没有问题。从有条件居留改为永久居留,中间又是一道手续。
在到了结婚两周年前的90天,可以开始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美国籍及外籍配偶必须一起申请。临时绿卡的效期的截止日期就是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所以不办理临时绿卡转换为永久绿卡的话,结婚两年就失去了美国的居留权了。
如果结婚两年之内因为个性不合,或者受到美籍配偶的虐待,则可以申请免除共同申请的豁免。取得了豁免,则可以在有条件居期间内的任何时候,申请调整为正式的永久居留权,正式的绿卡。注意,必须在移送出境之前办理。
如果外籍配偶的子女,与外籍配偶一同取得有条件居留的话,则列在外籍配偶的申请转换永久居民申请表上,同时转换为正式绿卡,如果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90天后子女才取得,则子女需要分开填报转换正式绿卡的申请文件。
二,申请从有条件居留改换正式绿卡的资格
外籍配偶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仍保持婚姻关系差90天即达两年者[与外籍配偶同时取得有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包括在内]。
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后90天才申请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请有条件居留申请表内的子女。
真实婚姻的美国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
真诚婚姻,却因各种原因而离异或宣布无效者。
真诚婚姻,却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
取销美国居留权益会导致极端的困境者。
三,如何申请从有条件居留到正式的绿卡
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联合办理申请﹕夫妇共同填写及签名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有条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两人的共同居所证明,共有财产,两人的子女出生纸等。这是最单纯的调整为永久居留的方式。
如果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临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的婚姻证明,包括与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约,曾经拥有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及配偶死亡证书副本。
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况﹕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住所的租约,曾经拥有共同财产,子女出生纸,离婚或婚姻失效证明副本,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误而导致离婚或婚姻无效。
受虐配偶的申请﹕I- 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书,[例如身体受虐的报告,社工的评估,因为受虐而离婚的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而离婚的证明,离开美国会导致极端困境的证明。
如果子女分开办理更换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临时绿卡副本;书面说明与外籍父或母分开办理的原因。
四,办理从有条件绿卡更换正式绿卡时,当事人必须人在美国吗?
办理申请时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国,但是移民局要与夫妇面谈时,则必须回到美国来。
五,一定要亲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谈吗?
夫妇都必须出席移民局的面谈,但是地区移民局局长可以免除面谈,在评估申请表格后,地区局长可以决定是否要面谈。
六,如果没有在90天到两年时申请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依时在两年到期前的90天,填写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则外籍配偶所持有的有条件居留权,到了两年结婚纪念日之时,会自动失效,移民局会开始执行移送出境的程序序。移民局先会通知外籍配偶,没有依时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已失去了美国居留权,同时送到出席听证的通知单。在出席听证时,外籍配偶可以述说未能及时申请更换永久居留权的理由,必须提出有关的证明文件。
不过I-751表格,能够迟交,如果外籍配偶能向地区移民局长证明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局长裁决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确,而决定批准与否。
七,外籍配偶在下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除美籍配偶签署的豁免﹕移送出境会造成本人或子女极端的困境。
真诚的婚姻关系,但是并非因外籍配偶的错误或过失,而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婚或婚姻无效。
因为美籍配偶的虐待外籍配偶或子女,而婚姻关系无法继续。
八,更换为永久居民身份,自然可以有继续合法工作的权利。在递交了申请变更为正式绿卡的I-751表格后,移民局会在等待审核正式绿卡申请时间,延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也就是有条件居留12个月,以等待正式的绿卡送到家里。
九,追踪变更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案,外籍配偶应与交件的移民局联络。
十,万一被拒绝时的申诉移民局拒绝申请会送拒绝的通知单,告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同时移民局立刻会开始移送出境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在递解出境的过程中,向移民法官申诉,在移民法官审核移民局拒绝是否合理时,移民局必须提供拒绝的证据。假如移民法官认同移民局的说法,申请人还可以向移民上诉局上诉。
在移民法官同意移民局解送出境的决定后,当事人有33天可以准备向华盛顿的移民上诉局上诉。
|
|
|
|
|
|
返回页首
|
|
 |
|
热门标签: 绿卡(258), 移民(126), 签证(93), H-1B(83), 政治庇护(81), 入籍(78), 亲属移民(58), H1-B(58), 婚姻绿卡(54), 临时绿卡(33), I-485(29), 入境(27), 移民排期(27), 移民法案(24), B-2(22), 非法移民(21), 身份转换(20), F-1(17), 离婚(16), 结婚(16), I-140(16), 加拿大(15), EAD(15), K1签证(15), L-1(14), K签证(13), 护照(13), OPT(13), I-94(11), 回美证(11)
|
相关搜索: I-751(49), 美国婚姻移民论坛(27), 美国婚姻绿卡(21), 美国婚姻移民(14), 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12), 临时綠卡怎樣转为永久綠卡(11), 中美婚姻办理(9), 美国两年绿卡被拒怎么办(9), 美国婚姻绿卡申请(8), 办理美国绿卡(8), 婚姻綠卡(8), 条件绿卡转永久绿卡(8), 美国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7), 条件绿卡转正式绿卡(7), 转永久绿卡(7), 如何办理婚姻绿卡(7), 臨時綠卡轉換時離婚(6), 美國外籍配偶如何取得居留權(6), K1身份如何办理绿卡(6), 等待美国婚姻绿卡(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