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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身分的维持与在美长期居留的一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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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Mrs LA
发布于: 2006/07/04, 10: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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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身分的维持与在美长期居留的一些途径
[1]
F-1学生在学业完成时,可以申请工卡,在美工作实习。
实习的顾主很有可能会愿意为学生申请H-1B工作签证,然
后为学生申请移民。
《文章资料提供:梁勇律师事务所》
(一)学生身分的维持
不像大多数非移民类别(如观光,工作)在入境时海关给予一个固
定的离美日期,移民局对持有F-1身分的学生在入境时不会在他
/她的I-94入境卡上写出固定的离美日期,而会在F-1学生的I-94
入境卡上写出“D/S”(Duration of Status)的标志,证明外国学生
在美国停留至学业截止。所以,F-1学生可以持续的在美国学习,
而不需延期。
F-1学生在学业完成时,可以申请工卡,在美工作实习。在一个
学位完成后,学生可以继续学下一个学位,而不需向移民局提出
延期的申请。在全部学习或实习完成后,F-1学生还有60天的时
间在美转换身分或离开美国。要有效的保持F-1学生身分,当事
人必须维持全职的学生身分,也就是必须保持每学期最少12个学
分。F-1学生也要按时完成学校在I-20表上所填写的结业日期。
如果F-1学生不能按照I-20所规定的时间按时结业,F-1学生就会
在I-20表所写结业日期之后变为逾期居留。
因为I-20表上的结业日期是预估的时间,而且学生进展有快有慢
,所以F-1学生如果不能如期完成学业,将可以要求学校签发新
的I-20,准F-1学生延长学习时间。新的I-20表将可以有效的保
持F-1学生的身分。
如果学生没有获得新的I-20延续学业,学生在变为逾期居留之后?
可以向移民局提出回到F-1学生身分的申请。申请必须提出学
生失去F-1身分是由学生本身不能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的,或者证
明如果不能回到F-1身分的话,学生会遭遇“极端的困难”(extr
eme hardship)。
申请F-1,申请人要用I-539表和递交$120的申请费。 转换
学校如果一个F-1学生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F-1学生不
须向移民局提出任何申请。新的学校只须给学生签发一个新的I-
20,然后通知移民局和学生的前一个学校即可。第一个学校不需
在事前作任何事情,只需在事后被新的学校通知即可。
转换学校的步骤如下:
1)新的学校发给学生新的I-20表格;
2)学生通知现在的学校他要转换学校的意图;
3)在到达新学校15天之内,学生必须填好I-20表A和B页,
交给学校;
4)学校在收到学生的I-20A和B表30天之内,通知移民局的处理中
心。
在同一学校从一个专科转到另一个专科不须通知移民局。
F-1学生一般不能打工。但是在特殊情况下,F-1学生可以向移民
局提出打工的申请。如果学生没有移民局野i而打工,将失去F-1
学生身分。学生可以提出工作的申请如果学生能证明不能预测的
经济需要的话(unforeseen economic necessity)。
学生可以提出以下证据:
1)学校的补助突然停止。此停止不时学生自己造成的。
2)货币兑换发生重大变化,对学生造成极端不利的应响;
3)学费和生活费用突然大幅提高;
4)学生的经济来源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5)医疗或其它不能预期的重大花费;
6)学生必须证明已经维持F-1身分一学年;
7)学生必须证明学习成绩合格;
Cool学校必须同意学生工作的申请。
9)学生须用I-765表提出课外工作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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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进行编辑的是 Mrs LA on 2006/07/04, 10:25 pm, 总计第 1 次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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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Mrs LA
发布于: 2006/07/04, 10: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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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的申请
F-1学生在学习一学年以后可以提出实习工作的申请。学生必须提交
学校I-589表和I-20表的ID部分。移民局建议申请人可以在工作开始
前120天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在学生身分失效之后60天之内提出
实习的申请。
实习是学完之后,学生在美国申请劳工移民的很好的准备。因为
劳工移民,除了第一优先以外,都需要美国顾主的聘用才能提出
移民。F-1学生实习的顾主很有可能会愿意为学生申请H-1B工作
签证,然后为学生申请移民。所以学完之后,申请实习一年是很
有好处的。
在申请F-1时,申请人不能显示任何要在美国永久居留的
倾向。学生以F-1身分进入美国后要保持非移民的企图,
才能有效的保持此一身分。
从学生身分到绿卡F-1学生身分是一个非移民,短期在美国停留
的身分。持此一身分。因为这些因素,移民法不野i持F-1身分
的人士直接以学生的名义申请移民。
当然F-1人士如果和美国公民结婚,可以马上提出亲属移民的申
请。但是大多数F-1学生在学成之后,多以劳公移民的方式达到
在美永久居留的愿望。首先,移民美国的两大类别是亲属移民
和劳公移民。
亲属移民的前提是F-1学生必须在美国有公民或永久居民亲属为
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劳公移民,除了第一优先的杰出人才
和第五优先的投资移民类外,都需要申请人证明有美国公司的
聘用才能提出。因此,持F-1学生身分的人士,要想以劳公移民
的途径在美国提出永久居留的申请,必须先从F-1学生身分转到
一个可以工作的身分。此一身分通常是H-1--短期工作身分。
在得到美国公司的聘用之后,申请人可以马上提出移民的第一步?
劳工应聘(请看我们关于劳工应聘和RIR的专栏)。劳公应聘是
顾主向美国劳工部门证明没有合格的美国人来作此工作而必须聘
用申请人来长期的为顾主工作。在劳工应聘批准之后,顾主可以
向移民局提出工人的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之后,工人要等到
其劳工移民优先排期到达之后,提出调整身分的申请。如护批准,
将得到绿卡。
在第一部分我们讨论了F-1学生可以利用实习的机会寻找有意愿
为他将来申请移民的顾主。有的顾主只希望为员工提出H-1短期
工作签证的申请,但是不会在将来为H-1员工提出移民的申请。
所以在决定为那一个顾主工作时,申请人最好先了解顾主对将来
申请移民的态度。如果顾主不愿意配合,申请人可以另寻高就。
持F-1学生身分的人士,如果有硕士或以上的学位,而且在一个
领域有优越而且杰出的成就,可以申请第二优先的特殊人才的移
民申请,同时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如果豁免批准,申请人将可直
接申请绿卡而不需美国公司的聘用。请看我们关于第二优先以及
移民局最新国家利益豁免要求的专栏。
从以上可以看出,H-1工作身分是通往永久居留的重点。H-1身分
在美国可以保持六年。在这六年之内,提出调整身分的申请是每
一个想在美国永久居留人士的重要课题。申请人要长期规划,才
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达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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