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中国大陆和印度出生绿卡申请人必须排队等待排期,很多人可能在法律规定的
H-1B六年有效期内因不能取得绿卡而必须申请第七年之后的H-1B延期。这个问题非
常重要,它可能影响某些读者将来在美国的工作、生活甚至前途。
一、第七年延期的前提。移民法规定,外籍人士持H-1B身份(或签证)可以在美国连
续工作六年。符合条件的,可以将H-1B延期到第七年、第八年等,直到移民申请有
最终结果。大家要注意,这里是附有前提条件的。我认为,能否将H-1B延长到6年之
后的前提条件有两点:第一是劳工纸或者I-140移民申请已经提交上去,并且在第6年
到期时已经等待至少365天之久。第二是继续保持着非移民的合法身份。即在第七年
H-1B延期申请时,申请受益人还继续保持H-1B 身份并且非移民身份没有中断过。
二、保持非移民身份的必要性。如果非移民身份衔接过程中出现中断,以后申请第
七年延期可能不被批准,或者被批准但移民局要求离境再申请签证后入境。如果在
H-1B期间已经提交了I-485申请并得到带相片的的工作许可,最好不要使用该工作许
可去工作或为其他雇主工作。如果H-1B批准快到期(不是第六年到期),应要求雇主
继续申请H-1B延期。如果准备换雇主,即使手中拿著I-485申请的工作许可,也应请
新雇主同意申请H-1B Transfer,而不用那份工作许可。原因很简单:一旦使用了那
份工作许可工作,就不再持有非移民身份,不能进行H-1B六年之后的延期。如果移
民申请出了问题,在美国的身份就出了问题。
三、劳工纸申请或I-140申请必须在H-1B第五年之前提交上去。根据上面谈到的H-1B第
七年之后延期的前提条件,劳工纸或I-140申请必须等待超过365天才有资格延期。
比如说,H-1B持有人张先生的H-1B于2007年1月1日第六年到期。如果张先生没有在
2006年1月1日(他的H-1B的第五年)之前提交PERM劳工纸申请或者(如果不需要经过PERM劳
工纸申请)I-140移民申请,他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就不能将自己的H-1B延期到第七
年,第八年等。又如,张先生的雇主在2005年10月12日提交了PERM申请,PERM申请
随后得到批准,然后提交了I-140移民申请,I-140申请还在等待结果。这样张先生
就可以在2006年年底之前提交第七年延期申请。还如,王博士在做博士后研究,他
的I-140在他的第五年H-1B之前就提交上去了, 还在等待结果,他就可以将他的H-1B延
长到6年之后。
四、劳工纸申请或者I-140移民申请还处於悬而未决(Pending)状态。在我看来,如
果H-1B到第六年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第七年之后的H-1B延期恐怕难以得到批
准:(1) 劳工纸没有被批准,没有在法定时间内提交上诉或者上诉有最终结果;(2)
I-140没有被批准,也不是处於上诉阶段;(3) 劳工纸已获批准,但I-140申请没有
提交上去;(4)劳工纸或I-140还在等待,但是提交申请的雇主撤回了申请;如果劳
工纸或I-140申请没有被批准,但雇主和申请受益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在上诉
悬而未决期间,H-1B持有人仍可以提交第六年之后的延期而且移民局仍可以批准延
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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